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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文物裁決被批“反歷史” 儘管明確該佛像是被倭寇掠奪的韓國文化遺產 仍判給日本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一尊從日本被盜至韓國的佛像讓日韓兩國寺廟爭鬥長達10年,韓國最高法院26日裁決,佛像所有權歸日本,這引發韓國民間不滿。
2012年,日本長崎對馬市的觀音寺一座佛像被盜至韓國,目前作為贓物由韓國政府保管,韓國瑞山浮石寺方面根據佛像內部寫有“公元1330年許為供奉瑞州(瑞山古稱)寺廟而製”的文字認定此佛像屬於該寺,系被日本倭寇掠奪到日本,應當物歸原主,並於2016年提起訴訟,要求韓國政府將佛像移交該寺,此案的一審法院認定佛像被倭寇從浮石寺掠走,於2017年1月判定浮石寺勝訴,韓國政府隨後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則作出該佛像歸日本觀音寺所有的判決。
26日,韓國最高法院在判決時表示,無法認定14世紀製作佛像的“瑞州浮石寺”與現在的瑞山浮石寺是同一家寺院,雖然韓最高法院認為佛像有很大概率是被倭寇奪走並非法帶入日本的,但由於觀音寺穩定且公開地持有了一定時期,滿足“取得時效”的條件,其所有權已轉移至日方。
觀音寺的住持田中節龍在接受採訪時稱韓國最高法院裁決“是合乎情理的判決”,“感覺終於告一段落,(佛像)終於能回到對馬“,大學教授山田吉彥稱,佛像為倭寇所偷一事毫無根據,可能是朝鮮半島佛教沒落後流入日本的。
“這是反歷史裁決”,《首爾新聞》26日稱,韓國佛教宗派曹溪宗對最高法院裁決表示強烈遺憾,曹溪宗表示,盡管已經明確該佛像是被倭寇掠奪的韓國文化遺產,但最高法院仍以“取得時效已過”判決浮石寺敗訴,這是忽略了被掠奪文化遺產的特殊性,韓國最高法院此次裁決不僅是認可掠奪別國文化遺產所有權的反歷史判決,還給全世界討還被掠奪文物留下惡劣先例。
↑圖說:被盜回韓國的高麗王朝時期佛像(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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