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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和谷歌被判賠償600萬美元 認定兩家在設計對年輕人的社交媒體平臺時存在過失
【記者林璟坤/外電報導】過去十年中,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因兒童和青少年安全問題正面臨日益強烈的批評,全美範圍內,已有數千起針對科技公司的訴訟由青少年、家長、學區及州政府發起,當地時間3月25日,洛杉磯陪審團作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認定Meta和谷歌在設計針對年輕人的社交媒體平臺時存在過失。
本案原告是一名現年20歲的年輕女性凱莉(當時還是未成年人),她表示,自己從小就對谷歌旗下的視頻平台YouTube和Meta旗下的圖片分享應用Instagram形成依賴,這些平台的“無限滾動”頁面設計讓她上癮,並加劇了她的抑鬱和自殺傾向。
25日,洛杉磯陪審團判定Meta需賠償420萬美元,谷歌需賠償180萬美元,盡管對於兩家年資本支出均超過1000億美元的科技巨頭而言,這一金額並不算高,但這一判決具有里程碑意義:它是美國陪審團首次認定大型社交媒體公司需為其創造成癮性產品承擔責任。
更重要的是,該裁決成功繞過了科技巨頭長期依賴的法律“護盾”——《通信規範法》第230條,該條款允許平台托管和監管用戶生成的內容,而無需為其承擔法律責任,科技公司據此辯稱,它們對用戶內容享有廣泛豁免。
然而,原告律師團隊通過內部文件反駁了這一觀點,這些文件顯示,兩家公司高管早已獲悉其產品具有破壞性影響,並被警告相關政策正在傷害兒童,其中一份文件顯示,盡管Meta規定用戶最低年齡為13歲,但公司內部清楚地知道,許多11歲的孩子已在使用其旗下社交平臺Instagram。
此外,Snap也是本案被告,但其在審判啟動前已與原告達成和解,具體條款未對外公布;Meta和谷歌均對判決結果表示異議,並計劃提起上訴。
↑圖說:2月18日,Meta首席執行官紮克伯格在出庭作證後離開洛杉磯高等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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