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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裁定哈佛招生違憲 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平權行動”招生原則違憲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當地時間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平權行動”招生原則違憲,全美大學在招生時不得考慮種族因素。
在針對哈佛大學一案的裁決中,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的6名支持廢除“平權行動”,2名大法官反對,大法官傑克遜因擔任哈佛大學一委員會成員而未參與該案裁決,在針對北卡羅來納大學的裁決中,6名大法官支持廢除“平權行動”,3名大法官反對。
“平權行動”指大學在招生時考量學生種族等因素,以便給予少數族裔優待而實現各種族享有平等權利,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等眾多美國名校都採用該原則。
投票反對的非裔女性自由派大法官傑克遜在意見書中表示,該裁決“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悲劇”,另一位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稱,該裁決“終結了數十年來的進展”。
對於最高法院的裁決,美國總統拜登表示強烈反對;前總統川普在社交媒體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
據美聯社援引政府統計數據顯示,在美國8所“常青藤”大學中,少數族裔學生在2010年占27%,到2021年占到35%,少數族裔學生人數在這十年間增長55%,專家認為,隨著“平權行動”被廢除,未來非裔、拉丁裔學生比例將降低。
↑圖說:哈佛大學畢業典禮(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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