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外電
|
韓前總統朴槿惠終審被判20年 “親信干政”案、受賄案兩案同審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14日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20年有期徒刑。
朴槿惠生於1952年2月,她因陷入“親信干政”醜聞,於2017年3月遭彈劾而失去司法豁免權,同月31日起在看守所接受拘押。
2018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進行二審宣判,判處其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億韓元,但2019年8月,韓國大法院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裁定,駁回二審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2019年7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朴槿惠受賄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追繳27億韓元,但該案隨後也被發回重審。
2020年7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進行重審宣判,共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180億韓元,追繳35億韓元。
今年1月14日,韓國大法院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朴槿惠2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追繳35億韓元。
除這兩個案件外,朴槿惠還因違反公職選舉法被判2年,目前朴槿惠累計刑期為22年,去年底,韓國憲法法院作出裁決,認為朴槿惠政府炮制“文藝界黑名單”違憲。
今年1月,韓國執政黨黨首李洛淵曾公開表示,將在適當時機向韓國總統文在寅建議赦免前總統朴槿惠和李明博,引發輿論爭議。
↑圖說:1月14日,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受賄案終審宣判,獲刑20年(視頻截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