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外電
|
漁民強烈反對東電核污水入海 相關國家可在科學測定受害情況的基礎上 保留對日本索賠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25日,東京電力公司發布了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的全體計劃,除了新設海底隧道,在近海約1公里處排放外,還制定了加強近海的放射性物質氚的監控、以及導致漁業等形象受損時的賠償方針,但當地居民和漁民反對意見強烈。
東電的方針是將核污水用大量海水稀釋,把氚活度降低到每升不到1500貝克勒爾,然後排放入海,設想的海底隧道直徑為2.5米左右,考慮到漁民,核污水將從日常不從事漁業活動的海域(水深約12米)處排放。
據介紹,東電計劃在2021年9月開始施工,並最終在2023年春季開始排放,東電將增加在近海測定氚活度的場所和頻率,加強監控,還將做實驗,用稀釋至與排放的核污水相同程度的處理水飼養比目魚等,調查有無影響。
對於漁業人員等,若遭遇形象受損,則使用現有的賠償額計算方法和索賠的機制,東電表示將不限期間、行業和地區進行應對。
但當地居民和漁民的不滿情緒強烈,全國漁業協會聯合會表示“堅決反對”等,反對意見根深蒂固。
日本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公約的締約國,逃脫不掉其應承擔的國際責任和義務,正如相關國際法專家指出,一旦日本核污染水排放造成嚴重環境破壞,相關國家可在科學測定受害情況的基礎上,保留對日本提出海洋環境污染和生態損害的索賠權利。
↑圖說:福島核污水將從海底隧道排至近海,當地居民和漁民反對意見強烈(資料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