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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4. 22  Edit this Page


板橋某住宅式宮廟神壇深夜冒火 住戶急逃生 未造成人命傷亡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板橋區大觀路二段某公寓1樓住宅式宮廟,今(22)日深夜12點發生一起住家起火案件,住戶表示可能為神壇處電器插座使用釀災。
所幸安裝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即時發出警報聲響喚醒住戶逃生,未造成人命傷亡。

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
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
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
因此,依法本市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
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蕭柏桓表示,民眾在家應定期檢查廚房、廁所、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設備之安全,使用電器或延長線時應避免電線遭重壓或凹折,另需注意插座上因灰塵堆積也可能造成導電釀災。
為降低風險,平時應養成正確的用電習慣,避免插座使用電器過載,也避免將電線綑綁並定期清除灰塵及周邊雜物。
在選購家電時也應以具備安全標章的產品為優先,耗電量大的冷氣室外機附近、陽台等勿堆放雜物。
住家室內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發生時可提早偵測並發出極大的警報聲響,讓民眾即早應變逃生,避免發生重大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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