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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遭顧客以辣椒水噴灑眼睛 板橋警分局函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板橋警分局獲報,板橋區重慶路245巷,有店員遭顧客以辣椒水噴灑眼睛,警方到場時,現場僅剩外送員陳0宏(男、43歲)一人,渠向警方表示稍早遭顧客以辣椒水噴灑眼睛,造成眼睛灼熱疼痛,遂警方立即通知119救護人員到場將陳男送醫治療。
經警方詢問陳男表示,原係接收訂單欲送往該址,惟送達時因是否送上樓而於電話中與顧客產生口角糾紛。 後續該名顧客即下樓並持辣椒水朝陳男臉部噴灑,造成陳男眼睛灼熱疼痛,經現場檢視陳男身上無其他明顯傷勢後,由救護車送往醫院就醫。
經查該顧客為該處住戶巫0文(男、33歲),經詢巫男對於上述犯行坦承不諱,並主動交付犯罪工具辣椒水一罐(已使用),警方依法予以查扣。 該案經告知雙方當事人相關權利後,外送員陳男表示欲對顧客巫男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巫男則表示不提出任何民刑事告訴,後續全案依傷害罪函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圖說:警方查扣犯罪工具。 (板橋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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