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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保水設施年度抽查完成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水利局為確保新北市透水保水設施妥善發揮功能,維護新北透水城市,以應對梅雨鋒面等強降雨侵襲,透水保水設施維護管理作業日趨重要。 水利局依據「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規定,已於109年完成新北市共126件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建案透水保水設施抽查作業,其中37件建案不合乎標準,不合格率達29%。 不合格案件中常見缺失為「逕自增設連外排水路」、「變更基地排水溝型式」、「雨水貯留池內淤積或無法檢視」、「進水設施阻塞或不順暢」、「排放設施堵塞或不順暢」及「抽水設備不正常」。 針對抽查缺失案件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並辦理複查,若逾期未改善,將裁處3萬以上、10萬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在「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發布施行後,規範各基地於新建或增建時都必須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以負責將自身基地範圍之降雨納入透水保水設施中滯留貯蓄。 截至目前為止新北市內審查通過之計畫透水保水量達152萬噸,相當於在市內設置607座游泳池來滯納洪水,大幅度增強都市地區防洪減災能量、降低積淹水風險。
除透水保水設施新建設置外,既有設施維護及檢查作業亦不可少。 依據「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各建築基地使用者或所有人應負責透保水設施維護管理工作,並在發佈海上颱風或豪雨以上等級警報後,自行檢查設施。 另外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基地,於每年五月一日前應至少委託專業技術團體維修、檢查一次,以確保透保水設施維持吸納地表逕流之滯洪功能。
每年,水利局持續進行各建築基地透水保水設施維護管理情形抽查作業,請新北市設置透水保水設施之各建築基地依據「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第8條規範,於每年汛期前及暴雨來臨前做好檢查、維護作業,並應注意上述常見缺失之改善及確認雨水貯留池是否排空,才能確保透保水設施發揮防汛功能,共創安居樂業的新北韌性城市。
圖說:新北水利局進行透水保水設施抽查作業。 (新北市水利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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