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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會說明編列預算補貼退伍榮民優存
【記者林富貴/台北報導】有關支領一次退伍金再任公職人員恢復優惠存款案,輔導會表示,主管機關國防部邀集輔導會及台灣銀行共同研商決議,秉持「有本有息、可溯及本金(足額)連續在帳戶期間」之原則,訂定「支領退伍金再任公職人員優存恢復程序」,並依「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規定,所需預算由台銀及輔導會依比例分攤,優存利息由台銀先行支付當事人,輔導會編列「差額補貼」預算償還台銀墊款。
輔導會說,該案自12月1日起恢復暫停人員之優存利息,停發期間曾前往臺銀辦理解約並動支本金之人員,無法追溯自6月1日起息,12月3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輔導會110年度「單位預算」,委員認為渠等人員係因配合政策所致,故全數保留相關預算以照顧退役袍澤,輔導會近期蒐整前述恢復優存程序以外之樣態,刻正請國防部函釋疑義,續由輔導會與台銀共同協商處理,以維退役袍澤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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