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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
【記者林富貴/台北報導】今(13)日,行政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透過此次修法,從機構到社區、從衛生單位到跨部門轉銜都要確保不漏接;同時,中央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運用新建立的跨系統風險預警平臺,與地方的24小時緊急處置機制對接,形成更有效的防護。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正是為呼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ontheRightsofPersonswithDisabilities,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ontheRightsoftheChild,CRC)精神,保障人權,也是回應近來社會各界對鞏固社會安全網的期盼。 經通盤檢討後,此次修法更加強調跨部門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包括精進精神疾病患者的個案管理服務、強化醫療及社區為基礎的支持與復建體系,布建地方心理衛生中心,透過修法從機構到社區、從衛生單位到跨部門轉銜都要確保不漏接;同時也就前端預防與危機處理等面向,進行全面改善,並規劃配套措施。 因應本次修法,中央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運用新建立的跨系統風險預警平臺,與地方的24小時緊急處置機制對接,形成更有效的防護。
衛福部說,透過本次修正,希望精進精神病人個案管理服務,建置完善精神照護網絡與管理,結合醫療及社區為基礎的支持體系,強化跨機關合作,以保障精神病人生命權、健康權與就醫權,促進社會更加安定,導正社會大眾對精神病人的歧視與汙名,建立精神病友善支持環境。 本次修正5大重點包含:一、強調推動心理健康促進;二、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社區支持;三、精進病人協助及前端預防、強化病人通報及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四、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五、病人權益保障、殺人傷人案件刑事優先原則及防止汙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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