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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蘆洲監理站在國稅局三重稽徵所提供汽燃費繳納服務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由原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止。 蘆洲監理站為擴大服務民眾,於110年8月31日上午9時至12時,在三重稽徵所3樓駐點辦理汽燃費宣導活動及約定扣款服務。
藉由與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辦理跨機關合作,讓民眾至該所辦理業務的同時,免親洽監理單位,即可現場繳納汽燃費及申請約定扣款,當日完成繳納或申請者,可獲得精美宣導品1份,民眾可多加利用。
蘆洲監理站站長許芳祥提醒車主,繳納期間民眾仍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代收機構繳納,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利用四大便利商店(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之多媒體機輕鬆補單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LINEPayMoney、蝦皮及街口支付APP等,進行線上繳納,安全防疫又便利。
圖說:民眾繳納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 (台北區監理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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