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新聞
|
議員盧崑福關切480件小二甲光電案
【記者吳淑華/台南報導】台南市爆發480件小二甲光電弊案,台南市議員盧崑福在議會質詢時出示一只經發局公文,爆料南市府不甩中央規定,逕行幫特定光電業者延長3年收件期限,揶揄台南已獨立建國。 他認為,市府包庇特定光電業者,單憑陳凱凌一人是無法達成的,背後肯定有共犯組織,除力暘集團外,市府也應配合檢調要追究其他違反小二甲業者的偽造文書行徑,取消發電執照。 市議員盧崑福,關切台南市480件小二甲光電弊案,他出示一只經發局在112年3月30日發給「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的公文,主旨是「109年6.5GW達標計畫的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案兩階段程序及收件日期」內容指出:該公司光電案若符合109年6.5GW達標計畫第一、三種審認樣態者,前者檢附112年4月30日前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後者檢附109年7月31日前土地使用同意書,並於112年7月31日前檢送興辦計畫書送經發局審查,逾時不受理。 盧崑福說,119年7月7日當時的農委會就公布從同年月31日起,地方不再審查光電開發2公頃以下的土地變更案,但台南市經發局發出的這只公文明顯與中央規定背道而馳,收件及審理期限整整多了3年。 他說,台南市何時獨立成為台南國,為何市府審理光電程序跟中央法規不同,難道是一國兩制?這不是官商勾結,什麼才是官商勾結。 市議員盧崑福指出,台南市112年爆發小二甲光電弊案,台南檢調偵辦力暘能源並提起公訴,但經發局聯審會議過關還有其他案場,分別在白河、後壁、東山、關廟,但這些使用「倒填日期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的小二甲案場,檢調雖未偵辦,但監察院彈劾書明顯顯示96.15%都有問題。 這些小二甲沒執照卻可發電,10個月內市府若不依法撤照,將無法撤照,市府應該依法處理。 因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配合廠商要求力推聯審制,外界認為他是弊案主謀。 市議員盧崑福認為,市府未依中央規定期程、方式審查小二甲的農地變更案,單憑陳凱凌一人是無法達成的,檢調偵辦力暘能源時,曾爆發時任經發局能源科長郭坤助、時任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長張順得、時任地政局地用科長胡純英遭調走,他認為背後肯定有共犯組織,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出面負責。
(圖說):台南市議員盧崑福於總質詢關切480件小二甲光電案。 (記者張志暐/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