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新聞
|
交通事故肇逃案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員警迅速偵破
【記者李光曜/南投報導】南投市於日前晚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駕駛未依規定停留現場處理,警方獲報後根據目擊者之描述並沿路調閱監視器,鎖定涉案車輛,迅速通知當事人到案,並依法偵辦。
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3月5日18時許,地點在南投市中華路與營盤路口。 林姓男子(69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中華路要左轉進入營盤路,與李姓男子(95年次)騎乘之普通重型機車(由中華路北向南行駛)發生擦撞。 事故發生後,李男及機車滑行撞及停放於路旁的第三當事人自小客貨車後保險桿,李姓機車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緊急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後,林男未停留現場處理,而是直接駛離。 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進行比對,掌握事故車輛並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稱因身體不適,故駕車行駛中並未注意到車輛有擦撞。 全案依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將林男函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長梁献堂提醒,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即報警並於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切勿心存僥倖或故意離開現場,否則將觸犯刑責。 警方也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執法,確保民眾行車安全並呼籲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遇事故應冷靜應對並依法處理,共同維護安全的交通環境。
圖:南投市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駕駛未依規定停留現場警方到場處理。 (記者李光曜/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