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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繫安全帶及自撞死亡事故多 請小心駕駛
【記者石劍青台北報導】國道行車速度快,事故死亡傷害也較一般道路嚴重。 經高速公路局統計,去(109)年國道發生人員死亡事故(A1)共有46件,造成52人死亡,其中有18件為未繫安全帶致死事故,造成22人死亡,分別佔全年A1事故件數及死亡人數之4成左右;另自撞事故(翻車、撞路樹、撞護欄及衝出路外)共有15件,造成18人死亡,佔全年A1事故件數及死亡人數之3成左右,且多數發生在深夜至清晨時段。
經研究顯示,行駛國道未繫安全帶,發生事故之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另造成自撞事故的原因,主要為超速失控及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且致死原因多為未繫安全帶拋飛車外。 查今(110)年1月12日國道1號北上168.5公里處,1名自小客車駕駛因超車不當自撞護欄,後座1名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致死;反之,去(109)年7月14日國道1號134.8公里處,1名自小客車駕駛分心自撞聯結車翻覆,但因繫妥安全帶而僅受輕傷。
高公局籲請民眾培養良好習慣,不論駕駛或前後座乘客,上車應立即正確繫上安全帶,未繫安全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罰鍰新臺幣3,000~6,000元,故請用路人切勿存有僥倖心態;行駛中亦請遵守相關行車規定,注意車前動態、切勿疲勞駕駛,尤其於深夜或清晨時段,勿因車流量少而超速或任意變換車道。 高公局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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