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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公審「稅審法草案」:三黨立委揭問題,司法院為何未正視?
【記者李德福/綜合報導】11月17日,線上直播節目《WPN全民公審》以「稅審法10問」為題,邀請三位法稅專家深入探討稅審法草案。 與會嘉賓包括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及魏賜聰教授。
主持人Kate指出,「萬年稅單」讓納稅人長年受困於不合理稅單,在訴訟中疲於奔命,最終多數還是敗訴下場。 2024年9月,司法院將稅審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是否能真正解決「萬年稅單」,成為全民關注的焦點。
節目引用了多位立委的質詢。 莊瑞雄擔心稅審官的設立加劇「武器不平等」,可能偏向行政部門,對人民追殺到底的行為令人擔憂。 吳宗憲質疑稅審官借調三年後回歸原單位(稅捐稽徵機關),恐難保持中立,「政府不是天使組成,需要制衡。 」黃國昌指出,稅審法草案中明定了當事人的協力義務,其穿透力相當強。 租稅處罰原本並無協力義務,且適用無罪推定原則,但若按此草案推行,協力義務的設立與強化,將導致無罪推定原則的適用被削弱,甚至完全消失。 「這真的是你們的修法意圖嗎?」
吳景欽指出,三黨立委一致指出草案問題,但司法院仍未正視納稅人痛苦。 現行的復查、訴願與行政訴訟設計本意良善,但在實務上,稅務人員不願承認錯誤,加上「萬年訴願委員會」成員大多與稅務單位友好,缺乏外部制衡,導致救濟制度形同虛設。 他更直言106年《納保法》成立當時「稅務專業法官制度原可解決問題,如今又新增稅務審查官,形同承認過往制度的失敗。 」
魏賜聰引用數據直指稅務救濟的不公現況:「人民在行政訴訟中撤銷原處分只有1.6%,根本無法期待救濟實現正義。 」草案中規定強制律師代理是否能有效解決「萬年稅單」問題?他以實際案例揭示了殘酷的現實:專業稅務律師黃文皇面對不合理的天價稅單,無法為自己爭取公道,甚至一度陷入輕生邊緣;國內頂尖大律師陳長文訴訟經驗豐富,但面對制度性的困境也束手無策。 經營期貨的鍾先生被開出一張根本不該存在的稅單,即使期貨交易所不適用該稅項,訴訟結果仍以敗訴告終。 魏賜聰認為,如果稅務救濟本身沒有公平的結構與程序設計,強制律師代理不過是徒增人民訴訟成本,對勝訴率毫無助益。 立法若僅流於表面,打著「保護納稅人、提升救濟權利」的口號,卻不解決根本問題,無異於空談,甚至可能成為壓垮人民的另一重負擔。
黃坤光談到民國90年開始實施行政程序法,106年實施納保法,而在行政法院設立稅務專業法庭,目前提出稅審法,基本是有在自省檢討。 行政程序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現有法律已提供保障機制,但因稽徵機關未落實執行,導致法律條文形同具文。 他認為在稅審法須要增訂第一條,維護依法課稅和公平課稅原則,若違法及不公平課稅即應撤銷。
黃坤光提到,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含括了所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精神,只要法院、稅捐機關真正認真執行行政程序法,所有被冤枉鉅額課稅的人都可以解決。 他認為整個稅務案件的行政救濟再怎麼變,萬變不離其宗,就是在審理過程能夠真正表達出核定內容是合法,還是非法?數額是正確,還是不正確?黃坤光直指其核心在每個相關人員都能秉持良心去執事,就不需要這些疊床架屋。
黃坤光認為,許多稅務核定基於對課稅最大化的思考,忽視市場規則,導致不合理的稅負。 例如,存貨無法銷售仍被核定為獲取最高利潤,甚至對虧損企業課徵不實稅額,完全違反經濟常識與公平原則。 再者,推計課稅的機制過於片面,例如將收入按市場最高價核定,成本則按最低價核定,這種不平衡的做法完全偏向稽徵機關。 此類不當核定常導致納稅人難以提出有效救濟,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現象。 他強調稅務制度改革的核心,應回歸依法課稅與公平原則,而非僅為稅務機關的便利而設計。
黃坤光表示,絕不能容忍將「多課稅」視為績效的風氣,這並非能幹,而是害民。 濫開稅單,為短期升遷或個人利益而違背法律與良心,這是不可接受的。 他希望每一位公務人員都能堅守崗位職責,實踐公平正義,而不是利用公權力做出違法或損害人民的事。 立法與執法者應記住,他們的責任是服務人民,而不是為體制失誤背書。
專家觀點與數據揭露稅審法草案的重大缺陷,呼籲相關單位在立法過程中正視納稅人的聲音,真正落實「為民解困」的承諾。 改革法稅制度不僅是法律技術問題,更是找回公理與正義的良心之戰。
圖:《WPN全民公審》「稅審法10問」中,吳景欽(來賓右二)直指三黨立委一致指出草案問題,但司法院仍未正視納稅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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