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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長瓦磘庄集會所開工 重現部落振興榮光
【記者譚國民/報導】歷史建築元長瓦磘庄集會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於113年06月25日上午舉行開工典禮,縣長張麗善及、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地方議員及社區居民等貴賓蒞臨現場,並由規劃設計者二重梁建築師陳柏宏帶領與會來賓一同了解歷史建築元長瓦磘庄集會所修復工程及未來再利用之構想。 修復工程預計114年4月完工,再次提供社區居民聚會活動場所,延續地方共同記憶。
「元長瓦磘庄集會所」,興建於昭和11年(1936),日治時期推動部落振興運動,於各村落設置振興會,而集會所則是部落振興會的首要建設。 於民國34年(1945)鹿寮劃分為鹿北、鹿南、瓦磘三村,鹿寮第三部落集會所改作瓦磘社區活動中心,瓦磘村辦公室設於此。 直到民國77年(1988)村民因老舊、空間不敷使用,擴大規模新建社區活動中心,村長辦公室搬入新建的社區活動中心,舊瓦磘社區活動中心改作為元長鄉立托兒所瓦磘收托所,後期民國102年(2013)瓦磘收托所遷移到新生國小。
縣長張麗善表示,「元長瓦磘庄集會所」位於元長鄉瓦磘村居民活動核心,週遭包含瓦磘社區活動中心、農會與新生國小等,見證了日治時期推動部落振興運動,極具歷史價值,亦承載著地方居民的共同記憶,於民國105年(2016)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未來希冀結合地方居民活動、人文課程,使其成為在地民眾日常使用之場所,提升其公共使用性,使歷史建築得以活化再創地方共同記憶。
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表示,為妥善保存及再利用珍貴歷史建築「元長瓦磘庄集會所」,雲林縣政府109年委託二重梁建築師事務所進行修復及再利用之規劃設計。 為符合元長鄉親的殷殷期待,文觀處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於去(112)年7月文化部核定補助本縣文資15案總經費共2億4,271萬元,補助1億8,980萬6,000元;其中核定本工程案總經費新臺幣1,991萬元整,補助款1,393萬7,000元(70%),本府配合款597萬3,000元(30%)。 公開招標委由利豐營造承攬修復工程,工期為365天,預計於114年4月完工。
陳柏宏建築師表示,集會所之造型保存了昭和時期公共建築慣用之牌樓三段式立面手法,即主要入口門面,左右二翼或是基座、屋身及屋頂亦可見有三分法的設計。 本案量體不大,但在造型上暗藏許多巧思,除了傳統比重窗設計外,下框比重窗扇亦秉持三等分分割原則,而整體開窗以入口為中心相互對稱。 外牆以天然石洗石子裝飾,以3種不同之洗石子做裝飾,同時牌樓處亦以洗石子裝飾造型,以在地特產長生果為圖騰,相當雅致。
未來在兼顧文化資產保存真實性的前提下,考量地方民眾使用需求,以再現「元長瓦磘庄集會所」榮景為方向,預期將豐厚在地人文涵養及活絡居民互動,讓元長成為雲林縣的人文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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