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綜合新聞
|
堅守防疫及執法決心台南市府衛生局長許以霖提醒居檢攜毒趴趴走的市民強制安置並處30萬罰鍰!
【記者杜尚澤/台南報導】市府為堅守防疫作為及執法的決心,針對居家檢疫攜毒趴趴走的陳姓市民,其2月16日凌晨23時25分外出購買飲料及隔日中午1時30分再次外出,均被警察臨檢查獲擅離檢疫處所,該防疫破口之情節,鑒於個人的行為造成社區傳染風險提高,衛生局已於2月18日上午將其移送集中檢疫所強制安置,另其影響防疫措施之推動,更以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處以30萬元罰鍰。 衛生局於疫情流行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特別條例)」、秋冬防疫專案等規定,針對違反上述規定之民眾及業者分別處以罰鍰。 居家檢疫攜毒趴趴走的陳姓市民其2月16日凌晨23時25分外出購買飲料小於2小時裁罰10萬元罰鍰,17日中午1時30分再次外出向友人借錢,依法擅離2~6小時裁罰20萬元罰鍰,合計裁罰30萬元罰鍰。
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自律就是自由」請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及府城頭家讀懂全球疫情(死亡人數攀升)、保護同胞,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重罰。 違反「居家檢疫」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之規定,處新臺幣10至100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20至100萬元罰鍰,防疫當前絶不寛貸。 衛生局許以霖局長懇切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有問題可以撥打臺南市防疫專線06-2880180。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特別條例從重裁罰,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網瀏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相關資訊(https://health.tainan.gov.tw)。
(圖說)堅守防疫及執法決心台南市府衛生局長許以霖提醒居檢攜毒趴趴走的市民強制安置並處30萬罰鍰!(記者杜尚澤/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