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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由毋寧死! 專家呼籲以良心即刻解決冤錯假案
【記者許庭瑋/綜合報導】台灣的自由與教育如何?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1月23日舉辦「從良心教育談民主自由之落實」論壇,邀請專家學者於世界自由日及國際教育日前夕,透過太極門假案等多起侵害人權案例探討良心教育的重要,並指出「不自由毋寧死」,如果政府行政權獨大,動用公權力打壓人民,假借名義奪走財產權、自由權,人民活在台灣有什麼保障?呼籲政府以良心即刻解決太極門等冤錯假案,保障每個人應有的權利。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教育是要把學生當做是自己的孩子,國家施政也要愛民如子,現在政府不需司法機關裁定就可以没收黨產,弄一個法令就把水利會歸為國有,當國家把人民當奴隸的時候,它的惡行都當做理所當然,包括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還不准人民抗議,又衍生919竹北人權迫害事件。 他認為,太極門就是在做良心教育,即使財產已經被没收了,還是講良知,還是去行善,還是要救所有的稅災於水火,這就是教育成功了,在自由日這天,要懷抱一顆拯救人民的心,找回人民的主權。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太極門稅案從頭到尾都是被非法課稅!96年刑事法院判決,弟子敬師禮乃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七款所訂的免稅所得,國稅局當時卻不理會判決,堅持認定只有一半是免稅所得,另一半是補習班收入要課稅,簡直是莫名其妙的邏輯!明明全是免稅所得,卻硬凹要課稅,後來六個年度稅單中,五個年度更正為零,然而違法稅單就是註銷,不是更正!甚至與其他年度同性質卻獨留的81年度稅單,在109年還被執行,顯然牴觸憲法第15條及第19條,犯了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任何非法課稅是民主國家不能允許的,必須歸還人民,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13條,所有關係人都可以行文給國稅局,詢問稽徵機關。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表示,依行政執行法第3條,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的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的維護,但太極門案中,行政執行署在還沒拍賣前就開始放話,於109年1月19日利用媒體刊登最後通諜牒要追討,裡面竟用刑案的不實資料再次抹黑當事人;然而刑案已經判決無罪無稅,案發當時的不實報導早就被澄清了,刑案中的資料早已被廢棄;6月29日的刊載更加荒謬,國家隊放話說,太極門欠的稅半年就要拿到手!怎可動用國家的公權力打壓人民,這不是差別待遇嗎?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表示,威權統治最明顯就是行政權獨大,稅法成為箝制人民的工具,過程就會以公權力侵犯人權。 台灣雖然106年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卻怪異地畫地自限,只處理34年到81年發生的人權侵害案件;細數法稅威權,財政部用9,528條解釋函令課稅,國稅局超越五院,行政法院是敗訴法院,行政執行署濫用公權力,因為可領獎金、升遷,只看績效不顧人權,立法院失能,擋不住違法獎金的編列。 他呼籲大家仍要繼續努力,讓台灣真正成為民主法治國家。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指出,政府是要解決人民的問題,而不是用公權力解決人民的生命和財產!他建議人民以攻為主,以守為輔,將政府問題攤在陽光下,讓海內外更多的正義學者,挺身而出,改變台灣的汙濁環境。 他表示,太極門超過24年被迫害不解決,對國家傷害會越來越大,他向小英總統、行政院長等高層喊話,以良心即刻解決太極門假案,撤銷違法稅單,返還人民土地,嚴懲違法官員!
媒體人、受行政院客委會褒獎的喬安公司董事長特助鍾春蘭表示,亡夫簡永松曾是白色恐怖政治犯,也擔任過國際特赦組織第一任召集人,長年為人民爭取權利竟成稅災戶,簡永松堪稱台灣發明最多金融科技專利,曾有一家公司,自民國89年起停業,過了核課期間後,國稅局竟開出4百萬的稅單,沒想到接著連補帶罰又來7千多萬,理由是無形資產要課稅,然而此條款早在93年1月1日廢棄!接著打行政訴訟時,法官竟無視稅災戶的冤屈,在眾目睽睽下打瞌睡!鍾春蘭說,願意站出來發聲,是希望國家稅制更好。
「這樣國家太兇悍,全世界沒有這樣的國家!」前榮總教研部主治醫師兼醫研科主任郭正典舉例,一位96歲的楊老太太幾年前賣掉一塊家族土地得款10億元,扣掉土地增值稅後的6億多元,卻因為購買可轉讓定期存單存進兒子一家人的帳戶,被認定有贈與行為,贈與稅連補帶罰只剩下4千萬,他指出,政府擴張課稅沒有限度,如果所賺的錢,政府可以假借名義拿走,人民活在台灣有什麼保障?
認識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已42年,前中華民國行政顧問總會理事長黃秋陽以書面表示,一個案件延宕二十幾年,對人民來說,是極大的痛苦折磨,對國家來說,是虛耗司法資源、行政資源與社會成本,對人民、對國家都不好,實在很不值得!且國稅局已在公文書承認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並於108年底將80、82、83、84、85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卻唯獨將81年度的敬師禮當成補習班學費,持續強徵課稅,隨後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109年執行署還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如果是同一性質案件,當然是同樣標準,政府哪該有兩套標準?台灣何來自由、民主、法治?他很替太極門打不平!
中華武術總會理事長黃鯤忠以書面表示,太極門案件明顯的就是國家破壞文化傳承的案件,中華武術總會、氣功協會、台北市國術會都發函證明太極門是氣功武術團體會員,補習班的主管機關教育部,也三度公開表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法院判決也認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國稅局卻誣指是補習班,弟子包紅包給師父是對文化的尊重,是一種傳統禮俗,從來就沒有因為弟子贈與敬師禮而被拿來課稅的,國稅局這二十幾年來對太極門恣意認定、強徵課稅,已經嚴重侮辱到全國氣功武術團體,台灣既然自詡為自由民主國家,政府就應保障每個人都享有最基本的文化生活選擇權。
圖一:「從良心教育談民主自由之落實」論壇第三場,邀請專家學者於世界自由日及國際教育日前夕,透過太極門假案等多起侵害人權案例探討良心教育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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