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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心集】高中階段本土語課程應改為選修
【主筆:張世賢】【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退休教授
EmeritusProf.Dept.ofPublicAdministration&Policy,NationalTaipeiUniversity
中國行政評論社長
Publisher,ChinesePublicAdministrationReview
中華民國公共行政學會理事長(112.01.06.-115.01.05)
President,ChinesePublicAdministrationAssociation
科際整合月刊社長
Publisher,InterdisciplinaryResearchMonthly】
民國108年教育部為彰顯國家語言平等之理念,並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及第18條規定,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開始實施新課綱後3年(即自111學年度)施行;包括:本土語文(含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閩東語文)、臺灣手語及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
111學年9月暑假開學後,實施108年新課綱課程,高中也開始實施本土語必修課2學分;另學校可依照學生學習需求,於校訂課程中規劃4學分供生選修。 可是,本土語必修課程上路至今,將滿一年,已經暴露嚴重問題:
1.課程時間安排問題,課綱明訂高中本土語以第一學年開設為原則,首年仍有超過百所高中職排不出彈性學習時段,經「註記」無法開課的理由後,在高二、高三找空檔開課,卻面臨升學壓力更大、本土語學習斷鏈的問題。 更有學校首年開課在高二,112學年將開回高一。
2.師資問題,因為找不到本土語教師,遊說學生選「第二母語」。
3.教學方法問題,本土語課應注重聽與說,不該讓考試降低學生的學習意願、變成一堆音標和奇怪的繁體字。
4.教學效果問題,高中階段又面臨升學壓力,反而淪為學生自習、打瞌睡的「營養學分」。
如何改善?高中階段本土語課程應調整成選修,減輕學生負擔。 強迫必修本土語,在實際公民教育沒有必要,共同溝通的國語表達才重要。 本土語課程改成選修後,語言教育也要從家庭著手,在生活中實踐,選擇在教室以課程教學方式學習母語,是事倍功半、效率非常差的方法。 應改在生活中實踐,從家庭教育著手才是最好。
【立心集】釋義:立心集的意義是立足寶島,心繫中華。
也有為天地立心的意思。
句子的後半段是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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