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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商業宅有詭? 議員促查辦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捷運列車撞工地吊臂事故後,興富發「文心愛悦」建案遭爆料商辦改為住宅出售,且早已完銷,市議員22日質詢要求市府應積極查辦,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此案已由副市長黃國榮召開跨局處的調查小組,而興發發必須經過第三公正單位鑑定安全無虞,報市政府同意才可以復工,復工之後也要按原圖施工才會核發後續的使用執照,但目前都還未收到資料。
李正偉表示,建商若涉及廣告不實、契約登載不實等問題,可依相關法令裁罰,地政局和消保官上周都已展開行動,他呼籲買文心愛悅辦公室做住宅使用的民眾,一定要跟興富發確認清楚,請求相關賠償,也呼籲建商商勿刊登不實廣告。
議員張芬郁、蕭隆澤、陳雅惠、陳淑華、謝家宜,陳俞融22日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針對文心愛悅建案,要求市府提出調查進度說明。
張芬郁表示,文心愛悅569戶總銷售額67億,且已在2020年完銷,該起建案其中有30%是必須做為商業使用,包括1至2樓是店舖,3樓至11樓是商用辦公室,但根據廣告卻登載為商業宅。
張芬郁質疑都發局,興富發何時復工、何時核發使用執照?而從興富發商業宅案例,台中可能另存在商業宅和工業宅,並且衍生日後糾紛,她以台北大直大彎北段商業宅就地合法爭議為例,要求都發局主動出擊,保護台中市民。
蕭隆澤建議,台中市有多少是不符商業比例、廣告不實的建商,市府要好好清查。 陳雅惠說,釀中捷事故的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建商若假藉販售住宅名義,實際卻是銷售商業空間,已涉及廣告不實,「掛羊頭賣狗肉」,市府必須依法查處。
地政局表示,「文心愛悦」建案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前已銷售的案件,業者表示該建案已於109年完銷。 經查該建案預售屋契約條文,有部分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發函要求15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將依法裁罰業者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都發局表示,對於業者申領使用執照,一定嚴加詳查,如未按圖施工,或涉違法違規,將不予核發使照,後續使用若查有商辦空間作住宅使用情形,也將依法按戶裁罰使用人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圖說:釀中捷事故的興富發文心愛悅有詭?中市議員張芬郁(右二)等要求嚴查。 (張芬郁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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