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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115年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特派記者蘇進炎/報導】中央銀行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15年2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澳商澳盛銀行台北分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存單。
二、永豐銀行發行無擔保主順位美元計價連結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可贖回結構型金融債券。
三、合作金庫銀行發行無擔保一般順位美元計價連結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可贖回結構型金融債券及無擔保一般順位美元計價連結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結構型金融債券。
四、截至115年2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48家,其中本國銀行3,408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370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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