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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農民齊聲反對大屯灌溉水路設置光電設施 剝奪農民曝曬農作物空間
【特派記者黃坤原/雲林報導】1月5日由雲林縣長張麗善、建設處長李俊興、虎尾鎮長丁學忠、縣議員陳俊龍、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東光站陳站長俊臣及里民一同現場勘查,有關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與光電業者合作位於虎尾鎮大屯子段723、724、827地號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一事,因縣府接到縣議員陳俊龍及在地民眾陳情反對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為瞭解在地居民的主張及訴求,是否能重新檢討此案設置可行性,或另覓他處合適地點,請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說明是否同意施作太陽能光電設施立場。
陳俊龍議員表示,由於外面謠傳,綠能公司廠商不死心,一直透過管道要與地方民代溝通都遭到婉拒,甚至謠傳不斷,雲林縣政府已經同意執行設置光電設施,大家對於張縣長的三要三不測產生質疑,特別召開說明會,陳情張縣長解決農民之苦。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主張綠能開發要成為符合地方需求,促進產業升級,兼具環境保護的設施。 縣府已訂定「雲林縣推動綠能政策指導原則」,建立審查機制及程序,綠能設施嚴格把關,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健康安全。
一、三要原則:
1、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
2、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
3、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
二、三不原則:
1、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
2、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發展。
3、不違反國土計畫目標及有秩序發展。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應秉持維護農漁發展、保障農漁民權益及尊重當地生態環境之條件下推動,每項政策順利進行的背後一定有民眾支持,才可謂真正的共榮共存,並持續推動綠能及兼顧環保,帶動產業發展,創造地方經濟繁榮。
圖說1:虎尾農民齊聲反對大屯灌溉水路設置光電設施剝奪農民曝曬農作物空間。 (特派記者黃坤原攝)
圖說2:虎尾農民齊聲反對大屯灌溉水路設置光電設施剝奪農民曝曬農作物空間。 (特派記者黃坤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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