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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辦過戶 消保官:任意險不會移轉
【記者張奕晴/台中報導】坊間機車尤其是重機,單價不低,首購族大多選擇購買二手車,同時也希望購買任意險,以分擔風險。 中市法制局李善植局長表示,二手機車過戶時,如原車主己購買機車任意險,縱使交易時同意將任意險移轉給新車主,買賣雙方還是要完成保險契約移轉事宜,才有效力,新車主如發生事故,才可依任意險契約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中市消保官日前受理消費爭議案件,新車主與原車主辦理機車過戶時,雙方協議強制險及任意險皆由原車主移轉給新車主,雙方均誤以為於監理站辦理機車過戶及強制險轉讓後,任意險也一併轉讓完成,一直到新車主發生車禍事故需申請理賠時,才發現任意險並未轉讓,導致無法申請理賠。
李善植強調,過戶二手機車,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規定,機車強制責任險可由監理單位出具權益轉移通知書,通知保險公司辦理投保資料移轉事宜,強制責任險就會隨著機車過戶而自動移轉至新車主名義,但「任意險」並不是強制投保,不適用相關規定,新車主如欲投保任意險,除自行投保,仍需與原車主一起至保險公司確認投保事宜,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始能將原車主之任意險保險契約移轉至新車主名義,消費者如疏忽,就無法申請保險理賠。
消保官也建議原車主,如果新車主不打算承受任意險者,原車主要記得洽保險公司終止任意險契約,拿回剩下的保費,以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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