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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府與衛生局呼籲市民學習 識毒反毒,遠離毒品保平安
【記者王憶萍/台南報導】109年度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簡稱:毒防中心)辦理第三、四級毒品裁罰講習,個案施用毒品分析中發現藥癮者在青少年時期施用毒品的原因多為:1.因為好奇、無聊,透過朋友或同學提供在朋友聚會上2.和朋友一起吸食愷他命,覺得用一次是沒關係的3.沒有想那麼多,不認為吸毒會影響到生活,也不會坦承。 其研究顯示年輕族群對於毒品危害防制有錯誤的認知,近年政策推行將施用毒品者視為「病犯」而非「罪犯」的觀念,有「治療優先於懲罰」「醫療優先於司法」等附條件的「除刑不除罪」之政策,但吸毒行為還是屬於犯罪行為的概念從未改變,故仍需負上相關刑責。 如今有許多青少年之間流傳錯誤的訊息「學生吸食毒品不違法」「因為未成年所以販賣毒品給別人沒有刑責」許多販毒者會藉由降低學生的戒心而引誘他們去嘗試,將新興毒品以多樣化的包裝(如咖啡包、糖果、餅乾等)讓人無法輕易分辨而食用,剛開始會透過免費手段來吸引學生,也誤導青少年施用這些毒品沒有刑責,等待成癮後,用毒品加以控制,對個人健康、家庭生活及整體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其中毒品共分四級,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第二級毒品大麻、安非他命及其相類製品。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FM2、一粒眠及其相類製品。 第四級毒品佐沛眠、安定、蝴蝶片及其相類製品。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行為,需負法律刑事責任,有以下行為者皆會觸法:1.製造、運輸、販賣毒品。 2.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 3.強暴、脅迫、欺瞞或非法使人吸食毒品。 4.引誘他人吸食毒品。 5.轉讓毒品。 6.施用毒品。 7.持有毒品暨專供製違施用毒品器具罪。 黃偉哲市長呼籲市民朋友應該學習成為自己身體的主人,好好愛護自身健康,避免身心受到毒品的傷害,同時亦要勸諫週遭的人堅定拒絕毒品誘惑,成為一個「勇於向毒品說不」「規勸朋友拒絕毒品」的人,南市毒防中心以「愛從家庭出發」為主軸,希望能幫助現在有毒品困擾的民眾遠離毒品,當你發現家人或親友有使用毒品情形,請撥打24小時免費毒防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您,幫幫我)或加入臺南毒防指南針官方LINE(ID:@0800770885tainan),由毒防中心人員為您服務,任何與毒品相關的問題,皆可撥打諮詢,保證匿名安全,學會正確拒絕及遠離毒品,邁向健康幸福人生,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關心您。
(圖說):臺南市府與衛生局呼籲市民學習識毒反毒,遠離毒品保平安.(記者張志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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