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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消防局提醒 鋰電池請放置於不燃性之容器內部密封存放 以防範自燃引起火災
【記者吳淑華/台南報導】鋰電池為電池主流,舉凡3C產品、電器產品、電動工具及電動車輛等,皆須依靠鋰電池來供電,以維持運作,不僅國內經常傳出鋰電池自燃火災,國外鋰電池事故亦時有所聞,實在得小心謹慎使用與處理相關鋰電池產品。 日前於中西區發生一起機車行火災,調查發現內部鋰電池有爆開、電芯噴出情形。 鑒於鋰電池經常發生火災的情況,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下列建議,在您選購、使用或者存放時多加留心,以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
1、鋰電池請放置於不燃性之容器內部密封存放,且周圍切勿隨意放置或堆疊可燃物與雜物。
2、鋰電池模組,應避免摔碰或撞擊,尤其應避免穿刺及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環境,一旦發現鋰電池模組有膨脹、變形或異常高溫時,請聯絡原廠檢修,避免使用。
3、鋰電池模組,務必以原廠充電器進行充電,以防範「過充」引起自燃。 鋰電池模組如有損壞,請送回原廠檢修,切勿自行拆解、改裝後繼續使用。
4、請選購具合格標章且國內有售後服務廠商之鋰電池產品,並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保養。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朋友,請選購具合格標章且國內有售後服務廠商之鋰電池產品,當鋰電池模組充電完成時,應拔除插頭及鋰電池模組,以避免發生「過充」而引發火災。
消防局楊宗林局長提醒專業廠商鋰電池請放置於不燃性之容器內部密封存放,且周圍切勿隨意放置或堆疊可燃物與雜物。 一般住宅場所及未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營業場所,請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及早偵知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聲響,提醒屋內人員進行避難逃生。
(圖說):南市消防局提醒鋰電池請放置於不燃性之容器內部密封存放,以防範自燃引起火災.(記者張志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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