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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作品 讓兒童權利「看得見」
【記者潘智航/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持續推動兒童權利公約(CRC)營造尊重兒童權利的友善校園。 今年辦理「115年度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以「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及「尊重兒童意見」四項一般性原則為創作主題,鼓勵學生透過圖像與文字,從生活經驗出發表達對兒童權利的理解,將抽象的權利概念轉化為貼近生活的創意作品,深化兒童權利教育在校園中的實踐。
市長黃偉哲表示,每一位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應享有平等、尊重及充分發展的權利。 兒童權利教育不只是讓孩子認識自己的權利,更重要的是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傾聽不同聲音,並理解彼此的差異。 透過創意圖卡徵選,讓學生從自身觀察與生活經驗出發,以畫筆思考權利的意義,期盼尊重及保障兒童權利的理念從校園扎根,讓每一位孩子都能在安全、友善且受到尊重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兒童權利公約是營造友善校園的重要基礎,教育現場除保障學生的學習與發展,更應重視學生表達意見及參與的機會。 徵選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收到183件作品,學生發揮豐富想像力,將平等、尊重、保護及成長等權利概念轉化為具體圖像。 教育局後續將選取特優作品製作為兒童權利公約教育宣導文宣品,提供學校宣導及教學運用,讓CRC理念融入學生學習與校園生活。
教育局表示,兒童權利教育需要持續在日常教育中落實。 未來將透過課程、活動及多元宣導,引導學生認識自身權利、尊重他人的權利與意見,並鼓勵學校將兒童權利公約精神融入校園生活,持續營造尊重、平等、安全且友善的學習環境。
(圖說):臺南市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作品讓兒童權利「看得見」.(記者袁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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