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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關端午食安 2件不符規定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國內新冠疫情嚴峻,中市食安處抽驗各式粽子成品、常見端午食材原料、祭祀用的禽畜肉品等共235件,並針對6家網購販賣業查核定型化契約,其中1件賣場檢出動物用藥超標不符規定,1件網路刊登不符規定,分別移請源頭供應商所在地主管單位依法處辦。
食安處說明,此次針對市售粽子,於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進行抽驗即食粽、冷凍粽及鹼粽共51件,檢驗衛生標準與硼酸,結果皆合格;另針對其他常見端午包粽與祭祀食材原料抽驗,共184件,其中1件烏骨雞驗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0.11ppm(標準0.05ppm以下),已請業者立即下架,並函文移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處辦。
此次稽查專案也針對6家知名網購販賣業定型化契約查核,其中全聯實業公司網路平台刊登販售「立家原味鹼粽(100g/6粒)」產品,契約內容未記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產品責任險證明等,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已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消保法要求平台業者限期改正。
食安處長傅瓊慧表示,端午時節天氣炎熱,民眾如購買即食肉粽,即使現場已蒸熟,仍建議買回家後再蒸過充分加熱;如購買回家冷藏備用者,則應注意冷藏7℃以下或冷凍-18℃適當的條件,避免細菌滋生,確保食物安心又衛生。
食安處指出,端午時期適逢新冠疫情嚴峻,希望民眾減少出門,如仍需到傳統市場採買,應盡量分流採購或線上採購並一次買足,戴口罩勤洗手,切勿試吃與現場飲食,選購或食用豬肉相關產製品,應注意店家於店內或菜單上明確標示豬肉來源國,以及包裝食品需標示產地國別及豬肉來源國。
圖說:防疫不忘食安,稽查員抽驗各式粽子成品、端午祭祀等用品。 (中市食安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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