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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學月費照收 家長怨 中市擬幼兒園退費機制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疫情進入三級警戒,教育部宣告全國各級學校、幼兒園停止到校延長至6月14日,許多家長將近一個月在家照顧幼兒;台中市議員陳淑華接到多位家長陳情,指因防疫照顧假、或公司停業、無薪假等收入鋭減,幼兒園業者卻依收退費辦法不退月費,家計已難以承擔;陳淑華呼籲教育單位重新研議收退費機制,由政府的紓困方案補助幼兒園及教師薪資,把應該退費的退還家長,共創孩子、家長、幼教業三贏的局面。
陳淑華表示,學校系統停課,家長們哀鴻遍野,尤其幼兒沒辦法送到幼兒園,家長無法營生、收入鋭減,但各幼兒園依台中市政府的收退費辦法卻沒有退月費。 教育局的理由是停課但沒停班,幼兒園還是如常應作,所以家長還是必須付費。
陳情的年輕媽媽說,在家照顧小孩是被迫在家而沒上班,是請自己的特休或無薪假。 向園方詢問,只願退回一千元的餐費及交通費,近2萬的月費卻不退。 她質疑小孩沒到幼兒園,家長為何卻須付費?且許多幼兒園老師也放無薪假,幼兒園不僅收了月費也減少支付薪資。
陳淑華建議政府這波紓困方案納入幼兒園,並補助部分幼兒園教師薪資。 現在各行各業都受到疫情衝擊,內需產業大多受到影響,家長請休照顧假或無薪假、或受企業停業等因素,造成的生計問題,需要取得平衡,否則家長一旦負擔不起,也就沒有能力送小孩到幼兒園。
陳淑華要求市府應思考如何營造好的幼托環境,建構家長與教育托育機構的信任,這是政府的責任。
陳淑華強調,6月將到,恐怕屆時家長、幼兒園在收費標準上發生衝突。 市府教育局應儘速重新研議相關收退費機制,體恤家長的辛苦,共創家長、小孩、幼兒園共贏的局面。
教育局回應,幼兒園因防疫停課退費方案,教育部於27日與各縣市及幼教業界代表研商,決議6月1日至14日停止到園期間,暫時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代辦費;至於收取的額度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天數計算,教育局將依中央上述會議決議辦理,期建立此段停課期間幼兒園合理退費方案。
圖說:疫情衝擊生計,小朋友幼兒園上學,演變成家長沉重負擔。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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