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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發布台中港土方作業要點 率先中部五縣市去化管理機制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因應台中港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中市都發局率中部五縣市之先,發布非公共工程運送作業要點,提供穩定、合法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管道,完善流程管理制度。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中央今年1月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新制,中部地區因缺乏大型最終去化場所,面臨去化壓力。 行政院日前宣布台中港7月25日啟動收容作業,台灣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也已發布收容作業要點,開放收受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中部五縣市非公共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 為確保後續收容及管理機制順利運作,市府完成配套制度研訂,並發布作業要點作為執行依據。
都發局指出,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中市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具公益性或符合市府政策的民間建築工程案件。 內容明定申請程序、土質檢驗、自主管理、保證金、管理費、GPS流向追蹤、港區通行證申請及自主查核等機制,確保土石方來源追溯、品質檢驗、流向掌握及運輸管理。
都發局說明,市府土石方去化策略。 短期透過異地暫置措施,以及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暫置區、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等跨縣市合作機制,擴充去化量能;中期持續盤點公有土地及需土工程,提供再利用及去化空間;長期則銜接台中港填海造陸計畫,建立中部地區穩定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體系。
李正偉強調,土石方管理不僅攸關工程施工進度,更連動公安、交通秩序及環境品質。 此次作業要點發布,是市府推動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及銜接台中港收容機制里程碑,並將持續依執行情形滾動檢討相關法令及作業機制,與中央、港務公司及相關機關密切合作,提升中部地區土石方去化量能。
圖說:土方去化管理機制銜接台中港收容作業,圖為港區南方位置示意。 (中市都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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