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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款遭刪減救濟期限倒數 盧秀燕放話中央:6/16提訴願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中央統刪地方補助款訴願期限倒數,中市議員朱元宏11日總質詢,指中央統刪補助款有違法之虞,市府是否提出訴願等法律行動;市長盧秀燕回應,一般性補助款受法律保障,一直希望協商出好的結果,但若行政院6月16日前仍未回心轉意,市府將提出訴願救濟。
朱元宏提到,他認為中央統刪補助款很不適當,將大幅影響社福民生,也有違法之虞,希望市長再次說明市府將受到的影響,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盧秀燕表示,受法律保障的一般性補助款,三個指定項目被刪減後,低收戶、身心障礙者等弱勢與老年津貼等補助,都大受影響,再加上因教育經費遭刪減受影響的人次,共約達74萬。 雖已有縣市提出訴願,但她仍希望中央回心轉意,希望協商出好的結果。
盧秀燕說,因為採取法律行動有期限,若16日前未採取法律行動,可能無法透過救濟程序拿回補助款,因此已在準備提出訴願的文書作業,若中央仍未回心轉意,屆時市府提出訴願。 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大法官也是他們派任的,雖對訴願結果不樂觀,但她仍需站出來維護市民,尤其弱勢民眾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補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補助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上年預算編列額度。 行政院刪減對台中市府一般性補助款32億餘元,以致今年的一般補助款低於去年,已明顯違法,且刪減項目嚴重侵害地方自治及民眾權益,若中央仍執意漠視法律及人民,市府將提起訴願救濟,捍衛市府及市民權益。
圖說:台中市長盧秀燕放話中央,對遭刪減的補助款將循法律救濟。 (中市新聞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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