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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師失控毆小二童 中市府究辦
【記者曾志維/台中報導】中市補習班女教師因學童連喊三聲老師,竟情緒失控毒打該名學童手臂造成大面積瘀傷。 整起事件補教業者不僅逾時通報,且不願提供家長事發影片,林童母親帶著驗傷單等證據,尋求民進黨市議員協助,公諸補教師兒虐行徑,並提出法律訴訟。
市議員鄭功進特助鄭紹頡表示,此兒虐事件,現行法令竟只有逾時通報規範,輕罰補教業者五萬元,即可繼續招生,比例原則嚴重失衡,若不盡早補救,恐成兒虐防治潛在突破口。
林童母親泣訴,孩子到底犯甚麼錯被老師體罰而暴瘦4公斤?她希望補教業者晉用教師時做好品質把關,才能預防不當管教行為發生。
鄭功進強調,補習班新進教師,除不需受過專業教育學程訓練,甚至教育心理學、教學方法等條件皆不要求,補教業者發生類似的兒虐事件,只要按時通報、開除不適任教師,幾乎無法可管。 召開記者會就是希望突顯現行體制問題。
黃守達認為,此事件已明顯違反兒少法。 若市政策工具不夠,就應另立法因應;賴佳微也強調,中市兒虐事件頻傳,應比照管制生媒自治條例的強度,催生補教業管理自治條例。
林德宇表示,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通報機制明確規定不得超過24小時,他質疑此案顯然沒有落實,要求教育局不應以最低標裁罰,社會局也應針對兒少權益,落實相關通報機制;林祈烽表示,業者隱匿通報,一定要加以懲處、公佈其名字,防止虐童案再發生。
教育局長楊振昇譴責指出,經與社會局跨局處查訪,該補教師已違反兒少權「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不適任教師4年不得在其他補習班任教。
教育局表示,該補習班於3月5日發生教師不當管教情形,當該師離職,業者卻於3天後通報,涉及隱匿通報,教育局依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處5萬元,要求補教業者對員工落實教育訓練,並將執行情形列入稽查重點,一旦有違法情事將依規裁處,絕不寬貸;警察局長楊源明強調,警方已完成相關事證蒐證,移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
圖說:女補教師情緒失控毆打小二生,當事家長泣訴希望不要再有受害者。 (記者曾志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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