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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沒 中市寄身障者免牌照稅通知
【記者張奕晴/台中報導】財政部放寬有駕照無車輛的身心障礙者免稅條件,身障者配偶或同一戶籍2親等親屬所有且供其使用的車輛,也可免徵牌照稅。 為確保符合資格者享免稅優惠,中市地方稅務局主動寄發免稅通知書,收到通知者儘速提出申請。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身心障礙者所使用的車輛,每人限免1輛,可以在2,400C.C.的稅額,也就是自用小客車11,230元、自用小貨車3,600元)範圍內免徵牌照稅。 過去有駕照的身障者只能以自己名下的車輛申請免牌照稅,這次財政部擴大適用範圍,讓不論是否持有駕照的身障者,都能用配偶或同戶籍2親等親屬的車輛申請免稅。
沈政安說明,地稅局109年起全國首創運用社政、監理、戶政及稅務等跨機關資料庫,精確篩選符合身心障礙免稅資格而尚未提出申請者,主動寄發免牌照税通知書,每年幫民眾省下近千萬元稅金。 目前台中市約有1萬8千多名有駕照但沒車輛的身障者,地稅局近日再次篩選出其配偶名下有車輛者,主動寄發免稅通知書。
地稅局提到,收到通知書的民眾,只要掃描通知書上的QRCode連結到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辦,輸入資料就可完成申請。 由於牌照稅是按日計徵,越早申請就能越早享受減免優惠。 若符合資格但未收到通知的民眾,也可主動向地稅局洽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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