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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穿道照明無助安全 中市府允修正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14日審查市府及議員提案。 議員吳佩芸指出,有關市府交通局試辦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去年質詢就反應其閃爍狀況間接影響鄰近住戶,且未符合中央規範,再要求研擬改為定向照明,並盤點無號誌路段,優先設置;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目前設置88處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已改善70餘處,將閃爍情形改為定向照明,尚未修正部分將陸續改善。
吳佩芸表示,去年11月已透過質詢反映,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閃爍的狀況,不僅間接影響住戶居住環境,更無助改善行人安全。 交通局長葉昭甫也承諾,會研擬改為定向照明,取消閃爍。
吳佩芸提到,照明閃爍的狀況,她已收到路權團體與周圍住戶多次反映,而在上次質詢,她也強調,在《交通工程規範》或《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都有明文規定照明燈具應該避免閃爍,或有對駕駛人造成眩光的情形發生。
吳佩芸指出,據交通局「為行人撐起安全傘」專案報告資料,對於易肇事路口改善的案例,竟將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也納入當中,其中一處路口依然呈現閃爍狀況。 文字中不見任何有關閃爍的字眼,也就間接證實,市府也認為閃爍狀況不應該被列入人行改善成績單。
吳佩芸認為,交通局除了應在重要交通節點增設照明,也需盤點無號誌的路段,讓行穿道照明優先設置在亮度不足的路口。 交通地政委員會通過決議,交通局於3月底前全數完成改善行人穿越道照明閃爍狀況。
圖說:中市首創行人穿越道感應式照明,議員吳佩芸(左)批為德不卒。 (記者羅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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