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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4周年 新北市社會局提醒先確保自己安全 保留證據、勇敢求助
【記者林富貴/新北市報導】111年6月1日施行《跟蹤騷擾防制法》至今,即將屆滿4周年,隨著社會大眾對人身安全與身體界線意識逐漸提升,民眾對跟蹤騷擾行為的辨識與求助意願也日益增加。 新北家防中心提醒,跟蹤騷擾並非單純的「追求」或「關心」,若出現持續尾隨、反覆傳送訊息、監控行蹤、刻意接近或冒用個資等行為,可能已構成跟蹤騷擾,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與生活恐懼,民眾若遇疑似情形,應及早尋求協助。
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自111年6月至115年3月止,全國受理跟蹤騷擾案件已超過1萬1千件,其中以通訊騷擾案件最多,其次為盯梢尾隨,顯示除現實生活中的尾隨監控外,透過社群媒體、通訊軟體反覆聯繫或騷擾,逐漸成為常見樣態。 新北家防中心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後,警方可透過告誡書、保護令等機制及早介入,讓被害人獲得更即時的安全保護與支持服務。
新北家防中心分享服務案例,28歲的小玲(化名)因拒絕住家附近一名陌生男子追求,對方持續透過電子郵件傳送表白訊息,並且頻繁出現小玲住處及停車地點附近,甚至在社群網站對外宣稱與她交往,讓小玲長期處於不安與恐懼之中。 後續小玲向警方報案,同時家防中心介入協助,警方依《跟蹤騷擾防制法》核發告誡書,社工也協助擬定安全計畫與提供心理支持,透過警政與社政合作,才讓小玲得以脫離長期跟騷困境,重拾生活安心。
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也呼籲市民,面對跟蹤騷擾,不要因害怕或擔心被誤解而選擇沉默,只要感覺不舒服、害怕,都是需要被重視的警訊,面對恐懼與威脅,不需要獨自承受,善用法律與社會支持系統,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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