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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2休閒自行車道 3月起禁行電動二輪車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為維護自行車專用道行車安全與品質,及確保騎乘者與遊客權益,中市觀旅局表示,自3月1日起東豐自行車綠廊及后豐鐵馬道全面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違規者將處300至1200元罰鍰,小心荷包縮水。
觀旅局長陳美秀表示,東豐自行車綠廊與后豐鐵馬道,每年吸引大量遊客騎乘單車、享受自然美景。 但近年來微型電動二輪車數量增加,部分車輛車速較快,影響自行車騎乘安全。 為維護安全,市府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上述兩條自行車道,警方將依規定取締開罰,違規者處以300~1200元罰鍰,請民眾守法。
觀旅局也呼籲騎乘自行車時仍須遵守相關交通規則,確保自身與他人的安全。 另將持續加強宣導與執法,確保自行車道維持舒適、安全的騎乘環境。
東豐與后豐兩條自行車專用道近年來廣受親子與遊客喜愛,沿線風景優美,吸引大量單車族騎乘。 觀旅局此舉是繼潭雅神綠園道於109年公告禁行微電車後,進一步提升自行車專用道的安全性與旅遊品質的措施。
觀旅局於去年4月召開說明會,針對禁止微電車行駛進行討論,與會單位均一致贊成禁行,因此市府交通局依據道交條例相關規定,於今年1月公告,確保騎乘單車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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