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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修法 禁菸提高至20歲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菸害防制法新制已上路,國健署調查高達29%菸品販賣業者違規賣菸給未滿20歲購買者;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青少年使用任何菸品,或吸入「二手菸」、「三手菸」,對發育中的孩子皆會造成嚴重傷害,歡迎善用全市296家戒菸服務院所,守護健康。
依據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去年7月至11月由年滿20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喬裝調查販賣菸品商家應對疑似未滿20歲的購買者,顯示全國22個縣市合計747家菸品販售場所中,仍有29%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衛生局同期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查獲違規業者計28件,依法裁罰。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業者應遵守法規,不能販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對於有年齡疑慮的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足以辨別年齡的證件、販賣菸品給未滿20歲者,依法最高罰25萬元,如消費者拒絕配合,業者應拒絕販賣菸品。
衛生局提醒,年輕族群切勿落入菸商行銷包裝與話術陷阱,不論是初次吸菸者嘗試使用或已是菸品混用的吸菸者,皆會造成菸癮無法戒斷,還會造成發育中大腦等健康傷害,建請善用全市296家戒菸服務院所,可攜帶健保卡至合約院所接受醫事人員專業的戒菸服務及定期追蹤關心,也可撥打「0800-636363,讓戒菸專線人員一起守護你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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