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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巴自燃釀災 中市籲注意鋰電池使用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台中市近期發生一處公車停車場停置近1年的多輛電動巴士發生火災,經查為鋰電池過放電所造成,鋰電池體積小、蓄電量高,其內部化學活性容易伴隨高危險性,市府消防局呼籲,使用電動車務必了解火災預防安全對策,才能避免災害發生。
消防局指出,造成電動車鋰電池火災的原因,分為電池芯內部與外部因素,內部因素包含過充、過放、撞擊或設計不良等因素,於充放電過程中,鋰離子形成樹枝狀結晶,刺破隔膜造成內部短路導致電池芯起火;外部因素包含電池組內部線路等引起短路,此時如保護裝置未能切斷迴路,電池芯內部會產生高熱,導致燃燒爆炸。
消防局呼籲,近年來為了地球永續生存及減碳的政策推動,電動車輛使用及市場發展已成為趨勢,為防範電動車輛火災發生,購買使用電動車輛應檢視是否有檢驗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說明書指引使用,勿任意改裝車輛;充電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依相關規定承裝並定期維護檢查;勿使用轉接插座插頭連接充電,以免電流負載過大引起火災。
消防局指出,充電過程如有異常應立即移除電源,停止充電,充電完成應盡速移除,避免過充危險,更要避免於高溫場所充電;且充電場所不可放堆放易燃物品。 使用鋰電池響應永續的同時,更應注意用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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