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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費欠繳達2億 中市府修法補網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中市交通局近年來建置多處停車場及路邊停車位,但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突破2億元,市議員李天生6日質疑交通局無力催討,造成市庫短收,要求提出有效解決辦法。
李天生質詢指出,基層人員沿街開具停車費繳費單,十分辛苦,停車費用並不高,交通局也提供「線上繳費」等便民服務,但台中市近5年來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突破2億元,市府卻無力催討,太過離譜。
李天生指出,欠繳停車費最多金額約11萬9千多萬元,但欠繳者只要繳交一張停車費20元,即可領回扣車,剩下欠款得辦理催繳或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並不合理,要求正視解決。
交通局長葉昭甫、停管處長盧佳佳說明,民眾因積欠停車費依法拖吊後,依目前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只要繳納部分停車欠費即可將領回車輛,停管處為維護停車環境,已於提送議會在本次會期修法,重新訂訂積欠停車費依法拖吊的車輛須繳清停車費後才可以領車條文。
葉昭甫強調,交通局積極辦理停車費催繳作業,倘經催繳後仍再未繳,則進行舉發;辦理催繳舉發作業及函送執行後,停車費到繳率為約99%;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收入每年約15億元,近5年,停車欠費年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比僅約0.93%;針對大額欠費車主發動行政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約1,176萬元,以維護政府債權。
交通局補充,除停車費催繳作業外,針對大額欠費車輛也註記匯入開單員PDA並優先通報拖吊;對於欠費車輛也限縮購買公有停車場月票的資格。
圖說:停車繳費天經地義,中市決定修法以因應欠費車主。 (議員李天生服務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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