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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特教兒 入園鑑定11/2起受理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提供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機會,中市教育局每年均辦理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工作,本學年度將於11月2日起受理報名至11月底止。 申請對象為設籍台中市、於104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家長應備齊鑑定安置報名表、戶籍資料影本、及有效期限內醫療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等,依限郵寄或親送至中區特教資源中心。
教育局表示,為協助(疑似)特殊教育學生確認其特殊教育需求,提供各項特教服務措施,台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適性、就近安置為原則,綜合研判幼兒障礙程度、適應情形及各項佐證資料,進行鑑定及安置作業,以保障幼兒之受教權益。
教育局受理家長申請後,將由心理評估人員於今年12月至明年1月進行特教幼兒教育評估,並召開審查會議及安置協調會議,預計於明年3月12日公告鑑定安置結果。
教育局建議,家長務必評估孩子入學就讀後之教育需求,並在提送本次入幼兒園鑑定安置申請前,可先行電話聯繫園所參觀環境,藉以了解該園所的教學模式及特教資源的提供狀況,幫助孩子適性學習。
相關資訊可電洽台中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鑑定組(電話:04-22138215轉820)或教育局特教科(電話:04-22289111轉54612);申請表件及宣導影片台,逕至「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組織職掌→各科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宣導活動專區(http://www.tc.edu.tw/m/597)」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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