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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燒肉店食材過期 遭停業罰144萬 9人提申訴 中市架構消費權益機制
【記者羅祥霖、張漢英/台中報導】中市西屯區「和牛EMPEROR」日式燒肉店遭檢舉食材過期,經市府派員徹查,查獲過期食品包含牛肉、冷麵等8項食材;衛生局長曾梓展16日受訪表示,因業者無法提供貨品的進貨、銷售及庫存等資料,即日起勒令業者停業,針對食材逾期重罰144萬元並持續稽查,揭發案件的吹哨者並可獲50%檢舉獎金。
曾梓展說明,因業者無法提供確切的貨品進貨銷售及庫存的資料,已違反食安法,衛生局即日起勒令停業,限期17日前提供進貨單等資料,若仍無法提供,將裁罰3萬至300萬元。
曾梓展指出,有關逾期品材方面,衛生局已開立12張貯存逾期食品處分書,共144萬元;逾期品是否銷售給消費者,衛生局持續稽查中,如查有銷售,將再另外開罰。
曾梓展也表示,為獎勵吹哨者揭發食安案件,就目前開罰的144萬元,將依照辦法以實收金額的50%作為檢舉獎金,後續若再查獲其他違法事由,將再依法辦理。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目前法制局已收到九位消費者提出消費申訴,其中有表示要退費,也有表示有拉肚子情形,都可透過消費申訴管道,法制局會積極協助,包括後續和解跟求償。
李善植提到,目前感到身體不適的消費者,有些持有單據,希望業者賠償;另大多數的消費者則是看到新聞要求退費,目前最高的一筆是六人消費近三萬元。
李善植指出,對於業者在臉書相關發言,包括針對消費者是否賠償的部分,會由消保官積極介入,如果業者確實販賣過期肉品造成消費權益受損,消費者可求償。
法制局補充,和牛肉品業者如提供逾期食品供消費者食用,致損及消費權益,可循申訴程序由該局協處;該燒肉店者則聲明「過期食品是給員工教育訓練使用」。
圖說:頂級和牛燒肉店遭檢舉食材過期,經稽查已封存停用。 (中市食安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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