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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費5/1 開徵 中市多元繳費
【記者張奕晴/台中報導】非自來水用戶注意了,5月1日起開徵112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按戶定額費用每年每戶負擔1,128元。 民眾若收到繳款單,需在5月底期限內完成繳費;如屆期未繳費,可能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中市環保局說明,如符合特定對象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的民眾,可申請免徵清除處理費,申辦須備齊各區公所證明文件、自來水單影本(非隨自來水費附徵清除處理費者免附)、身分證或戶籍影本等文件,並郵寄至環保局、傳真(04-23274503)、或親洽各區清潔隊代收件服務或至台中好環保臉書粉絲團私訊辦理。
環保局指出,為擴大便民服務,台中市111年起創全國之先,將特定對象每年申辦清除處理費免徵作業修正為永久免徵收,避免讓市民舟車勞頓,也提升為民服務效率,如先前已辦理完成免徵作業者,此次則無需再重複申請。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目前已增加多元的繳費方式,便民又省時,民眾可持繳費單到台灣銀行及其全國各地分行、郵局、統一超商、全家超商、OK超商、萊爾富超商、農漁會信用部、e-Bill繳費網或手機掃碼台灣pay線上支付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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