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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高齡 中市以屋換居社宅受理申請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為協助65歲以上長者,由未盡完善的居住環境,換居到友善的社會住宅,中市「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開放受理申請,只要申請人及配偶的戶籍內直系親屬在台中市持有1户無電梯住宅,且該住宅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規定,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以屋換屋入住社會住宅。
住宅處表示,社會住宅引入日照、輔具、托嬰等社福設施,並設置「社區好站」,招募社福單位進駐提供住民支持與培力、辦理友善社區與鄰里的交流活動,對於年長者的居住生活十分友善,入住社宅租金也能享有優惠折扣,且租賃契約1次簽訂3年,期滿後經資格審查符合得再續租,租期最長可達12年,能實在地協助長輩,提供無礙且穩定的居住環境。
住宅處指出,長者在台中市持有的合法房屋,經市府委託業者現勘評定符合相關規定項目後,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後,再轉租給個人或家庭,但包租期間應與長者入住社宅期間相等。
住宅處說明,長者現持有的住宅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能享有多項優惠,包括免費的租屋管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課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每月1萬5千元的所得稅扣除額、每年1萬元房屋修繕補助、居家安全保費補助,協助長者輕鬆當房東,也能再造住宅價值。
圖說:長輩透過換居專案入住友善生活的社宅,圖為包租代管業者說明出租與承租方式。 (中市住宅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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