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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工作法新制上路 中市邁性騷防治新紀元
《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12年8月16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同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本次修法因範圍較大,部分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其餘條文則自今年3月8日施行。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指出,本次修法除增訂「權勢性騷擾」以及「最高負責人」之定義外,並將「
非工作時間」遭受性騷擾之情形納入規範,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仍遭受事業單位之同一行為人性騷擾、不同事業單位但具共同作業或業務往來關係之同一行為人性騷擾、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性騷擾,亦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處理。
勞工局指出,為強化外部申訴及監督機制,本次修法明確規範申訴時效,並增訂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而於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之情形或被害人不服雇主所為之調查結果之情形,被害人得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且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結果均需通報主管機關,並具體化雇主應採取之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勞工局表示,本次「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依「有效性」、「友善性」及「可信賴」的三大原則,明確規範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並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以期落實工作場域性騷擾防治工作,打造性別友善之職場環境。
勞工局因應本次修法,已規劃辦理相關宣導講座,並彙整法律扶助與心理諮商等資源以提供被害者協助,而勞資雙方如有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問題,可電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服務櫃台諮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臺中政府勞工局廣告)
圖說1:受僱者及求職者要知道,《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圖表。
圖說2:雇主要注意,《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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