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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案擴大 中市府仍無獲通報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寶林食品中毒事件延燒,台中市府加強與各醫院通報聯繫,啟動米溼麵製品製造業餐飲業專案查核、等4大作為,守護市民飲食安全。 截至1日上午無接獲通報個案;另自3月29日起執行第二波「粿條及河粉類餐飲業聯合稽查專案」,共稽查28家南洋料理餐廳,其中太平區「泰好泰式料理」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將依法裁罰3萬至300萬元,並持續加強稽查。
食安處表示,此波稽查對象為販售粄條及粿條的異國料理熱門餐廳,包含蘭那泰式餐廳、熱浪島南洋蔬食茶堂及裴越南河粉等28家知名餐飲店家,查核重點包括食材來源、保存環境、原料效期,及製程人員、設備與環境衛生、產品標示、產品責任保險有效期等項目。
食安處說明,經查核,太平區「泰好泰式料理」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將依法裁罰3萬至300萬元,另常見缺失包括人員未提供體檢報告、食材未完全覆蓋及食材未離地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項目,皆已現場要求限期改善,後續複查如仍未合格,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處6萬至2億元罰鍰。
食安處指出,粿條、河粉這類米濕製品含水量高,常溫下極易繁殖微生物,保存不當易造成食品中毒,提醒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包含食品材料應離地置放、遵守先進先出原則並留意食材(品)保存條件,食品烹調後應避免長時間存放於室溫下,如未能馬上食用,應冷藏於7°C以下或熱藏保存於60°C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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