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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中高齡再就業 中市獎勵金1萬8千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積極開發中高齡勞動力,提高中高齡者重返職場就業,中市勞工局「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透過就業獎勵津貼,支持退休中高齡勞工再就業,就業滿6個月,最高補助1萬8千元。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近來餐飲服務、旅宿、批發零售等皆缺工,市府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只要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且經評估符合資格者,向台中市就業服務站,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媒合推介工作,每月勞保或職災保險的投保薪資為第6級距(3萬3,300元)以下,且符合勞基法基本工資的規定;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0日、90日、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每月3,000元,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請領1萬8千元,以促進中高齡朋友就業成功,並協助企業招募穩定人力。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為協助企業與求職者順利媒合就業,針對青年、二度就業婦女、弱勢求職者、中高齡者、高齡者等對象推動相關獎勵方案,求職者可向台中就業服務站、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各就業服務台及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及就業諮詢,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就服處網站查詢及下載。
圖說:就業獎勵津貼支持中高齡勞工再就業,民眾至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進行就業諮詢。 (中市勞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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