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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紓困 青創利息補貼延1年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市勞工局祭出紓困措施,針對已申請青創貸款利息補貼、今年補助期滿申請人,以書面敘明受疫情影響原因,審查通過後,補貼期限延長為36個月,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歡迎多加利用。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以貸款100萬元、年利率1.67%計算,每月約須負擔1,392元利息,若向勞工局提出補助申請,2年約可獲3萬3,400元利息補貼;去年新申請青創貸款利息補貼計93人,申請產業類型以從事批發零售業占48%占大宗。 另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已到期的申請人,補貼期限由24個月延長為36個月,共受理及通過補助62案,補助金額114萬餘元。
勞工局說明,凡申請人或企業負責人設籍台中市1年以上;年滿18歲以上未滿46歲,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台中市,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且原始設立未超過6年,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貸款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以及通過申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或台中市政府青年創業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青年農民創業及農企業貸款者,即可向勞工局申請利息補貼,貸款金額以300萬元為限,利息補貼24個月。
勞工局指出,如有續貸或重辦貸款需求,得重新申請,每人1次且合計貸款金額最高300萬元為限,詳情可上勞工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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