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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議員性平糾紛 中市議會說明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政壇性騷擾連環爆,「#MeToo」熱潮也燒進台中市議會。 民進黨前議員賴佳微與國民黨議員羅廷瑋互控性平事件,賴告羅性騷,雖羅獲不起訴,但在事隔多年後指控賴佳微對他「死亡恐嚇」,並表示已報警處理,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何欣純與議會黨團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羅的霸凌導致賴自傷,是二度傷害,要求羅道歉收手,卻也讓市議會捲入事端。
針對民進黨團部分議員指台中市議會未受理或積極處理,市議會祕書長彭乾銘說明,前議員賴佳微向本會反映疑有性平事件之後,因議員間有無成立性別工作平等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之適用,本會於109年3月函請示行政院釋示,於5月獲函覆「議會與議員之間未具僱傭或從屬關係,議會無權限對議員進行追蹤、考核及監督」。
彭乾銘指出,市議會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建請「當事人」,依法可在事件後1年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訴。 雖議會無法直接受理,但仍有積極協助。
彭乾銘強調,針對將「當事人」送紀律委員會,依照議事規則,若要將議員送交紀律委員會,必須正式提案,並經大會決議,才可受理。 當時未有相關程序,並未成案,台中市議會因此無法受理。
圖說:綠營立委與中市議會黨團批性平糾紛導致前議員自傷,成為二度傷害。 (記者曾志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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