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焦點新聞
|
工廠排放廢氣 重罰追繳空污費
【記者張奕晴/台中報導】中市環保局與行政院環保署聯手檢警調等單位,查獲梧棲區一PU皮工廠以不明管道排放廢氣及蓄意短繳空污費,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並涉犯行政刑罰規定,共裁處1,070萬元罰鍰,追繳業者逃漏空污防制費1億1,106萬元,並移送2名涉嫌不實申報人員。
環保局表示,市府與環保署於108年11月運用科學儀器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掃描,發現該廠異常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後持續監控半年之餘,並有不明管道持續有污染物情形,去年6月初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周佩瑩指揮,展開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一舉查獲業者設有多根未登載許可證的不明管道,廢氣未經處理逕排放於大氣中,已涉及防制設備未開啟等重大違規事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查緝行動也查獲該家業者申報的空污費與帳冊不同,明顯短繳空污費,查扣5年內漏繳空污費的資料,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及不實申報削減量等行為,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交由台中地檢署偵辦,環保局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5條追繳1億1,106萬多元。
環保局說明,查緝團隊為取得繞流排放管道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於行動當日首創以無人機搭載採樣管線,克服人員無法靠近不明管道排放口進行採樣的限制,經抽取廢氣至火焰離子偵測器進行量測,發現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高達5,911ppm,明顯高於周界濃度,藉由科技執法提升污染蒐證能力。
環保局指出,加強空污防制、減少污染排放是業者的義務,對於透過未經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的排放管道排放廢氣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情節重大,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呼籲業者應依規辦理,明知不實作成文書虛偽紀載者,涉案的相關人員也將受到刑責制裁,切勿以身試法。
圖說:查緝團隊首創以無人機搭載採樣管線,克服無法靠近採樣限制,一舉破獲工廠空污行為。 (中市環保局提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