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位於 - 焦點新聞
|
龍井區違規廚餘養豬 中市府重罰400萬
【記者張漢英/台中報導】持續強化非洲豬瘟防疫與配套措施,台中市府日前接獲龍井區公所通報,一處養豬場疑似有違法廚餘養豬情事,農業局表示,聯合稽查小組依據現場狀況,明確確認該場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此行為嚴重違反現行規定,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最高100萬元罰鍰,並依《飼料管理法》再處最高300萬元罰鍰。
農業局說明,聯合稽查小組稽查發現該養豬場共飼養21頭豬隻,現場查獲廚餘桶內有麵包及塑膠袋等物,養豬場飼料槽推車也盛裝以水混合的飼料及麵包等物。 現場狀況明確確認該場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嚴重違反現行防疫規定,將依法從嚴裁處。
農業局表示,為降低疫情風險,動保處已對該場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現場豬隻及廚餘除進行移動管制,並採集3頭豬隻血液樣品送往中興大學初篩實驗室檢驗,並啟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消毒作業,提升生物安全措施,維護養豬產業安全。
農業局強調,面對非洲豬瘟疫情,市府跨局處推動各項防疫作為與配套措施,包含加強養豬場訪視、食安稽查及廚餘回收作業,讓疫情風險降到最低,全面守護食安與養豬產業安全,後續將持續執行稽查工作,籲請養豬場切勿心存僥倖,違規使用廚餘餵飼豬隻,針對查獲案件,將秉持勿枉勿縱態度,依法從嚴開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