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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審議中捷藍線 中市允速補正 用地經費增加90.93億願共同分攤
【記者羅祥霖/台中報導】交通部1日審查台中市捷運藍線綜合規劃報告,副市長黃國榮率市府團隊在會中說明;委員會決議針對經費檢討不可控制因素報交通部再召開會議,市府應允儘速補正資料,持續爭取中央儘速核定。
黃國榮率市府團隊說明,捷運藍線是台中第二條捷運,目標在140年全日運量可達24.4萬人次,服務沿線74.1萬名市民,為台中市最重要的交通經濟動脈。
針對經費分攤權責歸屬、運量預測、機廠選址、都市計畫配合調整、過軌及共用機廠、轉乘及車站周邊人行動線規劃等,委員會決議請市府就各委員意見再檢討與補充。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綜合規劃經費增加原因為用地費較可行性研究階段增加台灣大道道路用地取得費用,致經費增加90.93億元;規劃經費估算基準年(109年)各項目物價已較可行性研究經費估算基準年(104年)增漲,考量市場行情、營建物價及參考其他捷運建設案例,重新估算並調整計畫經費,以降低後續推動風險,需要調整綜合規劃經費。
有關經費增加部分檢討不可控制因素並釐清責任歸屬,交通局指出,考量綜合規劃相關站位增設、路線方案調整等多項因素,並將民眾意見納入參考,以可服務最多市民為優先,將依據委員建議進行補充與評估。
交通局提到,綜合規劃方案相對可行性方案已是更優化方案,如沙鹿段(B4站)變更路線,綜合規劃路線「截彎取直」後於沙鹿市區增設B5站、西屯段(B9-B12)考量坡度線型營運風險後,型式由高架改為地下並增設B12站(安和路口)、正英路(B8)增站等方案,都因可行性研究階段受限於路線線型或其它因素致無法設站,將路線方案優化後,為擴大捷運服務範圍而進行增設,變更皆屬合理且必要,更非市府之責,相關經費增加應由中央及地方共同分攤。
葉昭甫補充,除綜合規劃優化方案,還有台中港(B1)遷移站位、捷運機廠移設至龍井機廠等,皆為環境條件因素與可行性研究階段相異,並經綜合規劃考量多方因素後重新訂定合宜方案。
交通局指出,捷運藍線環境影響說明書今年9月已通過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市府將持續與中央溝通,配合中央審查意見修正,積極配合審查流程,爭取行政院核定捷運藍線。
圖說:中捷藍線綜合規劃送審中央,將依決議補正資料。 圖為路線草案示意。 (中市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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